结婚时候给女方的彩礼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谓彩礼是男方父母为了儿子的结婚场面风光,为了女方的嫁妆丰富,而又知道女方做不到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一笔钱来达到以上目的的行为,存在于农村的旧习俗,甚至有的就是变相的买卖婚姻吧。一般情况下,这笔钱是来买结婚用品的,结婚用品也都是拿到男方家用的,至于他们有没有把这笔钱花在你们结婚方面,你应该能够大概算得出来。毕竟是你老婆的父母,即使没花掉多少,你怎么去要?法律上没有这个规定。
农村人真可怜啊,娶个老婆要花这么多钱。我身边的朋友基本上都是老婆不要彩礼,痛痛快快就结婚了。
民俗和法律有的时候是抗衡的·
彩礼钱父母给不给也是道德问题·
不给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所以你不要抱有太大希望·
如果真的想要回这笔钱·可以在当地咨询下律师·
这个是约定俗成的概念,法律没有规定,最好提前商量好用处,如果打不成共识,建议不要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