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Z实指数,这个概念,建议您看一下参考资料。
183号令计算办法
在《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京劳社养发[2007]21号)文件中规定了具体计算办法:
这个公式可以按照几步来理解,
第一步,理解什么是指数化:
这个概念很重要。我们在计算整个连续缴费年限的平均缴费工资(其实就是社保基数)时,如果使用简单的算术平均是不合理的,因为每年整个北京市的水平不一样,去年的1000元与今年的1000元代表的在整个市的水平是不一样的。这里的1000元是绝对数,两个绝对数之间简单相加再平均不能真实反映缴费工资水平。
所以我们就把缴费工资指数化,把绝对数变成相对数。办法就是用当年缴费工资除以对应年份职工平均工资(实际操作中:社保基数÷社平工资),所得是一个比值,>1表示缴费工资高于社平工资,<1表示低于社平工资;而比值的大小,则表明了该职工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相对位置。
而把历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因为这是相对数,所以简单相加并不会产生前述1000+1000的错误)求平均值,则得出整个缴费年限中该职工的缴费工资相对社会平均水平是怎样一个相对位置。
把上述语言数学化,就得出了缴费工资平均指数的计算公式:
C代表社平工资,X代表缴费工资基数,则
缴费工资指数=Xn/Cn-1 ··········(式一)
有人会问,这里怎么是n和n-1啊?因为职工当年(第n年)的社保基数是按照该职工上一年(第n-1年)平均工资核定的,所以当然应该比上上一年社平工资啊!
式一只是某一年的指数,把每一年的指数做算术平均,就得出了缴费工资平均指数的计算公式:
缴费工资平均指数=(第1年指数+第2年指数+……+第n年指数)÷N
即=(Xn/Cn-1+……+X3/C2+X2/C1+X1/C0)÷N ······(式二)
因为我们计发养老金时以现在的货币水平来发放,所以用现在的水平水平乘上整个缴费年限内基数平均指数,就得出了整个缴费年限内缴费工资的指数化平均值:
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社平工资×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式三)
综合来看,其实这个做法就是来源于金融学领域计算货币现值的方法,使历年缴费工资平均值更科学更准确。
第二步,理解基础养老金:
183号令基础养老金公式为:
J =(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Z实指数就是实际缴费工资平均指数,按上述的(式二)计算得出;C平×Z实指数就是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按上述的(式三)计算得出;
而(C平+C平×Z实指数)÷2就是退休时上年社平工资与历年指数化缴费工资的平均值;
N实+同就是所有缴费年限(实际+视同);
整个基础养老金公式合起来的文字表达就是: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这个公式实际上考虑了实际缴费工资基数的高低,以及全部缴费年限的长度。一句话,缴得越多,时间越长,基础养老金就越高。
第三步,理解个人帐户养老金:
183号令个人帐户养老金=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包括了个人缴费(8%,以前还有单位划转的3%)、利息及其他,“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是对以前统一除以120的不合理做法的修正,譬如40岁与70岁退休,按照平均预期,前者领取养老金应比后者的年限长,所以个人账户除以的月数应该比后者多。
这部分实际上考虑了实际缴费的多少,以及退休时年龄的高低。一句话,缴得越多,退休越晚,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高。
第四步,理解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是为了衔接新老人的平衡而设的。只有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才有此部分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仍参照基础养老金的设计理念:以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每满一年发给1%。考虑了实际缴费工资基数的高低,以及全部缴费年限的长度。
因为北京从1992年10月1日起开始缴费,所以实际上这里存在1992.10.01之前(视同缴费年限)和1992.10.01-1998.06.30之间(实际缴费年限)两段:
(1)1992.10.01之前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G同 = C平×Z同指数×N同×1%
Z同指数就是1992.10.01之前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因为这段时间内实际并未缴费,视同相当于社平工资缴费,所以Z同指数=1,按(式一)计算;C平×Z同指数就是视同缴费年限的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按(式三)计算得出;×N同×1%表示1992.10.01之前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2)1992.10.01-1998.06.30之间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G实 = C平×Z实指数×N实98×1%
Z实指数就是1992.10.01-1998.06.30之间实际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按(式一)计算;C平×Z实指数就是1992.10.01-1998.06.30之间实际缴费年限的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按(式三)计算得出;×N实98×1%表示1992.10.01-1998.06.30之间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过渡性养老金就是上述两部分加起来:
G = G同 + G实
最后,养老金就是三部分的加总: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那些在社保启动前已经在单位工作的,那么工龄就可以算作年限累计
参保人员历年缴费工资指数,详细的不清楚,但是跟个人的工资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