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的判决,不服,你可以 上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法院判决不公,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对于办案不公的法官,也可以向纪检部门投诉。当然,也可考虑将判决书发到网上,让大家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