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装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在武都路装修门面房是否要和城管打申请,具体是怎么办理的?
2024-11-30 07: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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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门面房装修应该持相关门面房资料,去所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办理店铺门头审批手续,领户外广告的审批表格。审查合格以后,再拿着填写审批表格,到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准。相关的业务部门会在在5个工作日以内进行核准,审批同意后发放门面房装修核准证。

回答2:

门面装修主要是户外广告和招牌,要去城管局去申请。

具体流程:

领取户外广告审批表格。持相关资料到城市管理规划科办理户外广告前置审批手续。持所有资料到区市政管委、区工商局办理相应手续。

需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申请设置一般性户外广告(自设广告):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 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5份; 营业执照复印件; 

建筑物产权单位出据的房屋产权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单位统一设计的意见。 设计安装安全保证书(由安装单位写)。

扩展资料: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户外广告发布单位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主体资格;

2、户外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3、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具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介的使用权;

4、广告发布地点、形式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5、户外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按规定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当事人已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7、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_百度百科

回答3:

门面装修主要是户外广告和招牌,要去城管局去申请。城管部门会根据所提供的施工图纸结合装修店面的路段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开具店面装修许可证,方可装修。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立面装修效果图;

3、安装施工图及所有材料说明。

经审查同意后,领取《装修许可单》后,方可进行装修,同时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竣工。

若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装修完成或者施工方案有变,需要变更《装修许可单》核定事项的,那么就要再去办理变更手续。

扩展资料: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户外广告发布单位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主体资格;

2、户外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3、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具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介的使用权;

4、广告发布地点、形式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5、户外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按规定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当事人已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7、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回答4:

门面装修主要是户外广告和招牌,要去城管局去申请。

具体流程:

领取户外广告审批表格。持相关资料到城市管理规划科办理户外广告前置审批手续。持所有资料到区市政管委、区工商局办理相应手续。

需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申请设置一般性户外广告(自设广告):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 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5份; 营业执照复印件; 

建筑物产权单位出据的房屋产权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单位统一设计的意见。 设计安装安全保证书(由安装单位写)。

扩展资料

门面房装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发布下列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

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

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

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

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

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地方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回答5:

门面装修需要准备申请书,立体装修效果图;安装施工图和其他的证明材料。到工商和市容部门办理招牌手续,城建监察部门办理占道施工手续,城建建工部门办理房屋装修手续。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变更《装修许可单》核定事项,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扩展资料: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已于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八日经第十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八条中说明

第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 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 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第十二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中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