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本人不在,能否委托他人办理,如果办理委托书是否需要公证??急盼,谢谢!

2024-12-17 14:01:2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对,必须公证,才有法律效力。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

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如房屋拆迁协议,验收小票、搬迁验收单等;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是单身证明等,如夫妻共同委托等。

扩展资料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 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

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第十四条 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

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

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者换证范围,无论权利人以往是否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

总登记、验证、换证的期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回答2: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人在国外拿到的委托书属于国外的文书,在中国使用,还须进行大使馆认证。

回答3:

委托书是要在公证处办理的 不是你自己写的就具备法律效益。具体你可以在你所在地公证处询问

回答4:

公证最好。不公证委托书也是有效的。

回答5:

一、这个一般需要办理委托书公证的;
二、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
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如房屋拆迁协议,验收小票、搬迁验收单等;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是单身证明等,如夫妻共同委托等;
5、哈尔滨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