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贷款担保问题。帮忙回答下

2024-11-24 06: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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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解铃还需系铃人。虽然你担保已经超过3年,中间没有人要你代偿14万借款,从民事法律时效看,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担保合同已经失效,你可以不用为这笔贷款代偿,但是你现在已经有了不良信用记录,肯定是当年贷款银行对于此笔贷款对有关当事人作出的信用记录和追索。你要想恢复你的信用,就要去当年贷款14万的银行,问清楚14万元的还款情况,如果银行已经收回部分,其余的已经做了坏账处理,你可以要求代为清偿,条件是让银行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把你的不良记录消除。如果银行分文未收回,全部做为坏账处理了,你要考虑是替别人代偿全部贷款和利息后,恢复信用;还是不去理了,今生今世也不和银行打交道了;还是你去银行代偿后,恢复信用后,再找原来的借款人去追偿;这些都要你自己做决定。

回答2:

第一,担保合同有限,如果想撤销合同,必须归还贷款和利息。
第二,你需要承担的责任就是履约,就是你,或者借款人把钱都还上。他不还,只能你还。
第三,如果你还想贷款,那就得等24个月以后,因为征信有效影响日期是近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