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企业所得税向工程安装所在地的国税申报纳税,这样才能向公司所在地的国税抵缴。现在要向公司所在地的国税局缴纳,同时向当地地税申请退税。
税收只能征收一次,在当地缴纳后凭相关凭证回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抵扣
这个问题不算共性问题,每个省市规定都会有差别的。像是我所在的哈尔滨市,在去年的9月就下了一个文件,明确规定了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税种都需要在哈尔滨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机构所在地缴纳。 这不是小事,如果你在项目所在地不缴纳税款的话,最后就没办法开发票,建议你还是应该去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去问问,让他们提供相关文件。最后,像楼上所说的,不会重复交税的。
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三条:“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021号)规定:“三、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地开始前,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朋友,这个不同地方方法不一样,这个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弄得不好,你会很麻烦的。
你当时就不应该给工程所在地地税缴纳。应该企业所得税向工程安装所在地的国税申报纳税,这样才能向公司所在地的国税抵缴。现在要向公司所在地的国税局缴纳,你不缴纳会造成漏报要罚款还要收滞纳金,同时向当地地税申请退税。
但是当地地税局什么时候能退给你,看你本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