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已立案,请问会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么?

2024-12-16 11: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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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A公司如果是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辞退该员工,亩蔽那么必须提供规章制度曾经进行公示全体员工以及经劳动部门审查通过的证据,同时还得对员工违纪进行举证,如举证被采纳,员工胜率几率尘贺很小;如果是以该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迅兄州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进行解除劳动合同,那员工的胜诉几率也很小。员工本身就存在违法现象,胜诉的机会不大。

回答2:

同一劳动者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与另一个单位只能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或者其他民事劳务关系,在与两唤旅弯个单位都有劳动或劳务关系时,优先保护之前建立的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即使劳动仲裁委员会确镇悔认了这个劳动者与B公司之间有劳动关系,除非这个劳动者与A公司之间订立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否则难以认定与B公司有一和闷般的全日制事实劳动关系。
这个劳动者被A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后,去向B公司索赔不知理由是什么?是否劳动问题?若原因是B公司也同时辞退了这个劳动者,则应当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使用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胜诉希望不大,获得赔偿的可能性更小。

回答3:

如果员工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是可以开除的。没什么赔偿的。

回答4:

不可能的。又不是B公司辞退,怎么可能向B要求主张权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