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郑并商。如果协商不好那要另当别论。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喊冲迹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男方判尺可参照上述规定,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女方的户口。
一个镇的,可以分户。也可以迁到女方父母名下。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迁出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