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均曾以绞刑处决犯人。多数情况下,受绞刑的都是平民百姓 (贵族多用斩首) ,因此使用绞刑被当作是不荣耀的象征。至于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犯很多都以绞刑处死,是由于他们罪大恶极,令人发指。
在中国历史上,绞刑通常不是最低级的死刑。正相反的是,高官皇族为保留全尸,通常会要求自缢赐死或绞刑处死,而不是可能导致身首异处的斩首。但是绞刑是一个时间长的过程,受刑人会相当痛苦。
膑刑又称 髌刑,古代肉刑之一,即剔去膝盖骨的刑罚。古代著名军事家大败庞涓的孙膑就曾受过此刑。
贯鼻和贯耳是两种残酷的刑罚,使用铁链穿透鼻腔和耳朵,犯人会异常痛苦,并且由于铁链的长度,只能保持一个很难受的姿势。
夷三族系秦、汉时代之刑名。即凡犯特殊重罪,尤其谋反谋判谋大逆等十恶之罪名者,虽无犯意之联络,但基于政策上之考虑,处以诛灭三族之极刑,以收威吓惩戒之效。此乃亲属一体之观念在刑事法上具体之表现。
依史记奏本纪说:‘文公二十年,初有夷三族之罪。’杨终传亦说:‘秦政酷烈,一人有罪,延及三族。’可见夷三族首创于秦代之刑名。自汉取代秦后,汉高祖令萧何作九章之律时,有夷三族之令。至高后元年(西元前一八七年),鉴于该刑之残酷而加以废除。其后发生新垣平之叛乱。为惩治叛徒,不得不恢复三族之诛。
汉初,彭越、韩信等诸名将受夷三族之刑。三族之范围,因时代不同,说法不一。仪礼士婚礼注说:‘三族限于同宗之久昆弟、己见弟及子昆弟。’史记秦纪张晏注则谓:‘父、兄弟及妻子。’史记秦纪如淳注则谓:‘父族、母族及妻族。”
本作炮格,是一种烧烫的酷刑。用炭火烧热铜柱(格),令人爬行柱上,即坠炭上烧死。后来泛指用烧红的铁烧烫犯人的酷刑
此刑罚是将人剁成肉酱,可想而知残忍程度
斧钺是古代酷刑中的一种,意思是用斧钺劈开头颅,或将人劈成两段使人致死。
金瓜击顶是用锤将人头部击碎
镬烹行刑时把人放进镬中烹烧。
鞭击是相对轻的处罚,是将人固定好后用鞭子抽打
看过西游记的人都知道紧箍咒让神通广大的孙悟空都无法奈何,而将人头部固定好后用一个圆形的箍将人头部箍住,这脑箍又岂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
立枷,是枷号的一种发展后的形式,于清朝开始正式作为法律惩治手段。这种特制的木笼上端是枷,卡住犯人的脖子;脚下可垫砖若干块,受罪的轻重和苟延性命的长短,全在于抽去砖的多少。有的死刑犯会被如此示众三天后论斩。
夹手指,影视剧中常见的刑罚,所谓十指连心,夹手指的刑罚恐怖至极
鸩毒为喝毒酒的刑罚,这个刑罚在这些刑罚里算比较不残酷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是古代中国人的普遍观念,但是这种刑罚为剃掉你的头发,在古代也是一种刑罚。
投高崖顾名思义,将犯人从高处扔进水中溺死,为了防止犯人逃脱,往往将犯人手脚捆住并将石块等绑在犯人身上。
挖眼之刑则是挖掉犯人的眼睛,何其残酷
射杀则是用弓箭将犯人射死,过程缓慢且十分痛苦。
兽咬是将犯人投入兽栏被猛虎等禽兽撕咬并吃掉
活埋,将人活活埋入土中,按照土的压力,当埋至人胸口时因为压力人无法呼吸将窒息而死。
车裂,用马匹绑住人的四肢将人撕碎,秦朝著名的改革派商鞅即受此刑。
灌铅是一种刑法,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
凿颠,从字面上就能看出意思:颠是人的头顶,凿是用铁器打孔,即为一种用铁器凿人头顶的死刑。凿颠最早为商鞅所创。《汉书·刑法志》记载,战国时,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增设各种肉刑,其中死刑名目中就有凿颠。凿颠长期以来都是作为法定死刑以外的杂刑存在,用以处决特殊的罪犯。
割鼻之刑是指割掉犯人的鼻子,让犯人受到的惩罚不但来自生理,更在于割掉鼻子后的心里损伤。
墨刑是在犯人面部刺字,给犯人一生带来无法洗去的污点。水浒传中宋江就曾受过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