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3年合同就一定要工作三年吗

2024-12-31 05:53:5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原则上需要工作到合同约定的日期。如果不想再继续工作,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2:

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犯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解除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劳动合同法》

回答3:

不一定的。
首先如果3年到期,双方可以续签合同或自动终止合同。
如果3年以内,个人想提前终止,一般单位并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强制你留下来,除非你接受了单位的特殊培训并签订的赔偿协议之类。
如果3年内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单位必须按劳动法多支付你若干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回答4:

是的,不一定要3年的。
不过合同对你倒是一种保护。
如果他在三年内辞退你你可以拿合同说事,裁员也是!

回答5:

签订三年只是双方约定的三年,约定也是可以改变的,就在双方协商了。而且你也可以提前离职,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手续后就可以离职了。
纵横法律网 毕华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