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你描述的情况看,你妻子还构不成遗弃罪。
2、你妻子出走这一年半的时间内,你的收入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视同于你妻子没有给抚养费,而且抚养费的给付要以离婚为要件。
3、如果你妻子没有工作,但是有相应财产的话,你可以要求其先支付一部分抚养费,可起诉至法院离婚,同时要求直接执行她的财产。如果她没有财产,那么即便你要强制执行也是没用的,一分钱都执行不来。
4、建议你起诉到法院争取小孩抚养费,法院作出抚养费的判决后,即使她现在没有工作不能执行,等以后她找到工作后也可以按判决书上的标准执行。
首先,遗弃罪是构不上的,而且也没必要把事情做得这么绝情。
其次,夫妻有共同抚养孩子的义务,在妻子离家出走的这一段时间中,没有履行其义务,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其支付她应当承担的责任,但具体要承担多少钱,这就需要根据夫妻之间的具体情况而定,比如居住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工资收入情况。至于证据,丈夫只要能够证明妻子离家出走就行了,不需要特别的证据去证明妻子没有履行扶养义务,在法律上不要求当事人证明不存在的事情,有需要证明存在的事情。
祝好运。还有什么可以追问。
(1)你二人已办了离婚手续,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的了;
(2)你妻子出走的一年半里,确如你妻子所说,没有离婚,就不存在拿抚养费问题;
(3)抚养费可以通过法院争取。但如果你前妻没有工作和收入,且没有财产的话,结果可以也不会好于200元每月。
如果因抚养孩子欠下的债务是可以要求其承担的,但也得看离婚时对这些问题有没有作出约定。
可以起诉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如果能找就找一些女方工作和收入方面的证据。
纵横法律网 毕华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