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恢复学籍。学籍一旦建立是不能轻易被注销的,注销学籍要有合适的理由,并且注销学籍要通过县市教育局审核,才能被注销的。如果学籍确实被注销,也有补救方法:每年3月份和9月份国网学籍系统允许新建学籍,你可以想向学校申请新建学籍,学籍管理上叫报中央查重,如果学生有学籍,报中央查重就会显示学生的学籍在哪个省市的学校,如果没有学籍就可以申请新增学籍,新增学籍时要填一张表格,里面有学生及家长的基本信息要填写新建学籍时把学生及家长的户口薄带上,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填写表格内容再上传给上级学籍管理员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