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的结合可以说是任意的、偶然的。可以说并没有任何理由从一个事件的出现推论出另一事件的存在”
从事件的结合这个角度,的确没有理由做出因果相关的推论.但事件的结合不是本质性的东西.对一事物来说,本质性的东西是事件的产生\发展\消亡.而事件的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是与因果相联系的,既是因亦是果,是别事件的因也是别事件的果,因此才有事件的结合.因此如果认为事件的结合比因果更根本,就会得到休谟的观点,因果成为事件的任意的偶然的结合的表现,而如果认为因果更根本的话,事件的结合就只是因果的必然性与世界复杂性带来的偶然的性的共同作用的结果.
那么,为什么要认为"因果"比"事件的结合"更根本呢?这就与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有关了:
2,"因果关系的一切理论和结论的基础是而且仅仅是“经验”"
如果这样认为,那么"事件的结合"就比"因果"更根本.
但是,因果关系的基础是"经验"否?否
经验是"已存",从对"已存"的认识和总结中得出对"将然"的正确的看法,或者说对因果关系的正确认识和运用,这一过程的存在,本身就否定了以经验为因果的基础,因为在获得经验之后的一切其他得到因果的过程都已脱离了单纯的经验本身,这一过程包含在一个更根本的,和简单经验相区别的过程中,这就是"实践".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包括"经验"和"试验",以及"判断"三个部分的活动,
休谟的看法基本上属于只看到了片面的"经验",没有认识到"经验"只是认识活动的一个部分.
自然世界是由事件联结而成的,就即使世界有事件与事件的因果联系,我们又怎能认识这些内在联系呢?比如说:太阳与地球的联系——生物为什么能生存很好,因为有太阳光;那太阳光与生存的联系又是什么呢?——因为有紫外线;那紫外线与细胞的联系又是什么呢?因为细胞有接受紫外线的物质并使自己发展,那这种物质为什么能接受紫外线呢,因为它有某些元素,那元素与紫外线又是怎么联系的的 ?回答:经验观察——两事物的恒常联结!人生活在世界之上必须有安全感——那就要依赖于认识!认识来源于建基的信念并对新事物做扯平!而信念则是意识的内在结构,有了因果性的意识结构,在观念的联结方式之下,就能采取信念,并认识!
我首先声明我对哲学理解的不多
对前面的一点我是不赞同的
我认为因果关系,只是自然界存在的关系的一种
它只有在一种稳定的条件中才可能实现,一种偶然的条件变更必会改变这种因果关系。而且这种影响的力度随条件初始的强度而增强。自然中不存在绝对的因果
人所具有的经验 指导人的思维 让人产生联想
如果一个人 没有先前的经历 得到所拥有的教训 来判断所发生的事情 那他会怎么办 没有办法 可以说只有条件反射 本能的
人的意识 决定了我们遇到事情的时候 就会联系到 自己所知道的事情 分析到很多种情况 人又会在不同的情况中 不停的变化
支持 经验 说法
1,同意休谟推论,不同意其结论。
2,同意“理性不存在”之说。
3,理性借助于经验,而之所以会有“不断的自我反省,以及一件事随之另一件事发生”是因为经验可以推翻理性。例如“食物链”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