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各个地方是不同的,主要是看政府的重视程度,一般来说监测站要正常开展工作,经费肯定是需要保障的,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要求,所有监测站都应该是财政独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但因为这个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如果地方政府不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那也是没办法的,只有通过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环保部门下达硬性的目标任务倒逼地方政府
有的地方环境保护监测站是参公单位
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个没有疑问!正式文件应该有的,至少财政局方面可以回答这个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