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两个孩子协商抚养,是否接走这个可以看老人的意愿,如果儿女不按照老人的意愿,老人可以提起诉讼。
您好,子女对年老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去世或者没有赡养能力的,成年的孙子女对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但是儿媳妇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老人的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的,子女应继承的份额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1、由二儿子和女儿负责
2、应该
3、没有
4、由二儿子和女儿分割。大儿媳妇和孙子无权。当然,如果老人有遗嘱另当别论。
5、是否留在大儿子的家,要看大儿媳妇的意思。
1,老人应该由小儿子和女儿赡养(当老人的所有子女不在或者都没有行为能力时,由老人的孙抚养)
2.,是否接走,应该有小儿,女儿和老人相互协商好,赡养也不是代表非要一起住不可,也可以通过提供物质方面
3,大儿子的妻子和儿子没有直接赡养老人的义务,当然出于孝义,是应该多关心老人的帮助老人的
4,遗产应该有遗嘱,按照遗嘱来确定,如果没有遗嘱,按照以下:
(1)如果老人是由大儿子的妻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大儿子的妻子应该作为合法继承人之一,把遗产分为四份(大儿子,小儿子,闺女,大儿子妻子),大儿子的份额由大儿子的儿子代位继承。
(2)如果大儿子的妻子没有赡养老人的,没有继承的权利,遗产应该分为三份(大儿子,小儿子,闺女),大儿子的份额由大儿子的儿子代位继承。
5小儿子和闺女无权强行把老人如何,老人是拥有人身自由权的,爱去哪里去哪里,如果小儿子和闺女没有尽赡养的义务,老人可以留下遗嘱,不分财产给他们,如果没有遗嘱,对老人没有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