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以山东省为例,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凯表示:《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第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下同)的归属,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或者相关业主共有。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可以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给业主。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销售。
扩展资料: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 等发生的费用。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汽车或非机动车辆有看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应当适当减收。
参考资料:闽南网-小区车位只卖不租 开发商这样做合法吗
不违法。首先确认车位产权在开发商,开发商对于自己拥有产权的车位,可以自行决定获取收益的方式,采用出租还是出售的方式,由开发商自行决定,法律不能禁止或要求开发商不能使用或者必须使用哪种方式获利。
这个小区车位开发商只卖不租不合法。这车位属于公摊的,大家都有份,每个业主都有份可以租的。
小区地下车库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人防工程,这种开发商无产权,只有使用权,地下车位只能租不能卖;另一种是开发商出资建设的具有完全产权的车库,根据《物权法》规定,根据“谁投资谁收益”原则,作为产权所有人,开发商对所持的物品具有自由支配的权力,即“可卖可租”。
业主若对开发商产权有异议,可以到当地市房地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有律师认为:虽然上位法没有明确约定停车位只售不租是不是违法,但停车位只售不租的做法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中“停车位首先满足业主需求”的立法宗旨,不符合法律的立法精神,是变相协迫业主购买。“有的业主可能经济条件不允许,有的业主可能觉得自己不需要购买停车位,开发商只售不租就相当于变相剥夺业主使用停车位的需求。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家庭装修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