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法院是可以通知法援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不是应当,可不可以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五)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