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申诉书
申诉人:天贸城全体业主
被申诉人:陕西安康星泓天贸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贸城)
尊敬的赵市长,您好!请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阅读我们几千名业主的集体诉求,
我们是天贸城的全体业主,现就天贸城侵害广发业主利益的行为向您反映,希望能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2015年,天贸城落地安康高新区,以“统一管理委托,买铺立减18%总房款作为前三年一次性收益返还给业主”给购买者以总房款18%优惠”等承诺,广告宣传彩页和业务员大张旗鼓宣传“天贸城旺铺前3年回报18%,年均回报6%,3年后市场培育成熟年租金回报按一般市场规律达到10%-15%都十分平常,若经营十分旺盛,甚至可达到20%以上,商铺投资回报高,租金回报看得见摸得着,低铺价,零风险”。因为是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让广大业主看到了希望,无不信心满满,纷纷积极认购,期望3年后靠投资有所收益,彻底脱贫,提高生活质量。
当初签订委托协议规定:委托期共6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3年为市场培育期,以18%的总房款返还给业主,第二阶段(4-6年)为培育成熟期,天贸城将按市场行情(所谓随行就市)每年返还业主当年租金,并扣除10%的管理费。而实际运作情况是前3年房租广大业主分文未见(天贸城方面说是用于培育市场)到第4年返祖时只给4%的租金。且前三年房租的18%竟然不在总房款中体现,就返不到4%的租金还要一年分两次返还,一年之计算10个月,这种结果广大业主实在不能接受,请看一组数据:
前三年市场培育期租金年收益率;6%:
后三年市场成熟期租金收益率:(1-18%)✘4%=3.28%;
现行业主按揭借款利率:5.66%:
通过对比,得出结论:物价在涨,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涨,而天贸城旺铺的租金却降了一半,且低于银行借款利率,广大业主入不敷出。
请问:当初商家大律宣传高收益哪去了?我负责经营做旺,您放心买铺升值”“甩手当老板”的承诺难道是说着玩的?业主们能放心吗?于是才出现了集体维权的事情,但天贸城方面推三阻四,东拉西扯,并无解决问题的诚意,无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竟然采取电话恐吓手段吓唬业主,还以莫须有的罪名先后将四名业主代表无端的告上法庭,真是本末倒置,恶人先告状。无奈之下,我们才决定通过正当渠道如实反映,希望有个满意的结果,过去我们只在电视剧看到黑心商家,黑恶势力恐吓当事人,雇凶行凶,现在真人真事就在眼前,让人不寒而栗,无奈之下我们才决定正当渠道如实反映,希望有个满意得结果。
诉求如下:
1.将前三年的返租与房款合并计算,做为第四年及以后年度返租基数。
2.返租标准不应低于6%,即使市场培育还未成熟,主体责任应由天贸城方面负责,不应有业主承担。
3.返租支付方式必须年付,每年按十二个月计算且一次性付清。
4.返租协议一年一签,所谓的随行就市要随国家GBT的大行,就是物价涨幅的大市,而不是天贸城自己定下的行情。
5.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由天贸城无偿提供业主委员会办公及业主议事场所。
6.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要依法参与监督天贸城管理招商事宜,还业主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7.二区或五区天购房时天贸城方面承诺的2018年12月31日开业,房租应从2019年1月1日开始计算,因工期拖延和招商的不力损失应由天贸城方面单方负责。
8.二区五区开业遥遥无期,基本违反合同约定,要求退房,如果不退房三年内(2017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0日之间)必须公开营业,并书面告知业主二区五区的招商计划。
9.根据国家建设部《销售商品房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立即废除当初签订的返租协议,终止一次性返租六年的违规行为。
尊敬的赵市长,当初我们相信“买了铺能致富”的虚假宣传,想方设法,东挪西借凑钱买商铺,有些家庭本是贫困户,借钱买了商铺后就被村镇摘帽了,有的是高新区征地拆迁户,也将钱买了商铺投资了,现在基本上又成贫困户了。我们老百姓到底该相信谁?到底该怎么办?我们的出路到底在哪里?我们应该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恳请赵市长明察秋毫,为我们做主。确保我们的利益不受侵害,业主代表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天贸城全体业主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
背后定有隐情,暂时不好给交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