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察是人民的勤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也是公安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民警察法》在职权、义务和纪律、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各章中作了许多具体规定。
所谓警察意识,就是指已为人民警察的民警要始终清醒认识自己是有着特殊的国家主体身份,必须要明了人民警察肩负的神圣使命,知晓自己应该有所为和有所不为。
人民警察意识应是广义的概念,它理应包涵:要自觉强化人民警察身份意识,时刻维护人民警察崇高的国家形象;要自觉严格履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让党放心和人民满意;自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争做人民群众的学习典范;自觉拥有良好的组织纪律和工作作风,甘当同志们的学习楷模;自觉勤奋学习强素质,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真本领;自觉树立远大理想,要做到追求高尚和生活情趣健康。
《人民警察法》第五条 规定: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应当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
人民警察必须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
《人民警察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应当恪守忠诚可靠、竭诚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不畏艰险、团结协作的职业道德。
作为监狱的警察需要强化的其他意识,比如说大局看齐服务以及法律意识。
应该就是加强对犯人的思想教育,加强对犯人的关爱吧!就想到这么多。
监狱人民警察需要强化的七个意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是什么呢?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