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判决的罚金,应当上缴国库,通常是到指定银行缴纳,把缴纳单交一份给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缴纳人有一份单据。你说的这种情况,只存在一种情况——罚金没有上缴国库,你可以向该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应情况。
有可能法院的系统问题,没有录上去,你可以带上罚金收据去法院,看看是没有补录还是其他原因。反正要给你搞清楚的。
那你找开单据的。然后让退钱
提供收据或缴款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