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假如想提取,不知有联系电话吗

2024-12-28 09: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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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为本单位的职工购买保险,购买的保险中就有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与人个按一定的比例缴存的,用于劳动者购房时贷款。

1、要确认是否符合公积金领取条件

2、要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同时会告知你需要准备的材料;或者你在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下载表格。

3、要找到单位财务部门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章,准备好所需资料。

4、要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5、申请资料审批通过,一般1-3个工作日内将金额打到提供的银行卡或者存折

6、在申请期间请随时注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因为不定时会有新的政策。

回答2:

南京公积金啊,如果要取,有人帮忙会快些。

回答3:

可以的 想办 ,,针实买房,走买房程序,吓方联细偶 =l气б=韭б霸舞=伞lIб=,速度快,无风险,真实租购房题取,安全可信 _赖大公 _司,成功到 _账后再收 _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