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查笔录
时间:2010年10月28日xx时xx分至28日xx时xx分
地点东二巷六号楼1单元3-101
参加人姓名、单位、职业:王明,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民警;张兰,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民警。邀请xxx,男,家住xxxxxxx;xxx,男,家住xxxxxxx为现场勘查见证人。
勘查过程及结论:报案人王小称: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下午四点,他回到东二巷六号楼1单元3-101房内,发现家中书房窗户大开,现场已作保护,请求派员勘查现场。
接报后,我刑侦支队技术大队民警王明,张兰,于16时50分赶到现场,并开始对现场进行勘查。勘查时,xxx和xxx作为现场勘查见证人。
现场勘查从17点10分开始,当日天气晴,微风,湿度40%,现场灯光为自然光结合强光手电。
现场位于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东二巷派出所界内,东侧为xx路,南侧为xx道,西侧为xx路,北侧为xx道,中心现场位于东二巷六号楼1单元3-101房。
勘查顺序由四周向中心逐步展开,现场为楼房居住区,砖混结构,现场位于1楼。屋内卧室、厨房、卫生间位置......。书房x侧窗户呈开启装,xx部位有明显翻动,笔录中不要体现被盗物品,可以描述物品摆放位置的情况,因为你不知道被盗物品是否真实存在,你只是客观描述你所看到的情况。被盗物品情况详见询问笔录。
勘查中拍摄现场照片xx张,绘制平面示意图xx张。
提取痕迹物证情况:
鞋印一枚(提取方法及部位);
指印一枚(提取方法及部位);
掌印一枚(提取方法及部位)。
现场勘查于18时30分结束。
指挥人:xxx
勘查人:王明、张兰
拍照人:张兰
见证人:xxx、xxx
记录人:张兰(所有名字后签字)
大概齐,判决书不会!见谅
两份我都会写,不过写这玩意挺费劲的,也不能在这里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