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的界定?

2024-12-14 1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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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5年过渡办法只是政府规定了最低缴费基数,2011年度收入低于1558元的也的按1558元交,高于此数的按实际收入交。
非城镇户籍人员有两种缴费形式:一是按非城镇户籍类型交,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共计缴费基数的37.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8.5%,分别为养老22%,医疗6%,工伤0.5%;个人缴费比例为9%,分别为养老8%,医疗1%。
二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2011年度最低缴费基数为2338元,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共计缴费基数的48%。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37%,分别为养老22%,医疗12%,工伤1.7%,失业0.5%,生育0.8%;个人缴费比例为11%,分别为养老8%,医疗2%,失业1%。
最低缴费基数每年4月1日调整,劳动者收入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基数交,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的以实际收入为个人缴费基数,高于最低缴费基数300%不计入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确定后,单位也按确定的基数计算,只是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比例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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