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是以明知不必要,但又无法摆脱,反复呈现的观念、情绪或行为为临床特征的一种心理障碍。发病年龄多数在16—30岁,男性多于女性。这类病人在病前往往具有强迫性格缺陷。特征为:胆小怕事,优柔寡断,谨小慎微,处理事务一丝不苟,井井有条。与人交往严肃刻板,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
强迫症的表现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主要可分为两大类: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
强迫思维 强迫性怀疑和回忆,强迫性穷思竭虑。如:有的病人老是想“人的头上为什么不长出两只角”;有的病人出门后总是不放心门是否关好;有的病人寄出信之后常担心地址是否写错。患者明知这些想法毫无意义,但又非想不可,因此焦虑不安,非常痛苦。
强迫行为 强迫性反复洗手,有人每次洗手一定要洗20分钟左右才肯罢休。强迫性计数,有人每次进卫生间一定要用30张手纸。强迫性礼仪动作,有人每次穿衣服时一定要左袖伸三次,右袖伸三次,然后才肯把衣服套上身。
在日常生活中,某些人也会出现一些强迫现象。如有的人怕脏反复洗手;有的人走路时总喜欢数路灯。不过这些人的动作和思维并不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也不会因此而产生焦虑,仍属正常心理的范畴。而强迫症患者的强迫现象则会严重影响他们的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维持时间也比较长,患者常为之痛苦焦虑。
对于强迫症的治疗,应在心理医生的指导下,采取综合性措施。
1、心理治疗:主要采取解释性心理治疗。目的在于提高患者对本病的认识,使患者认识到强迫症是一种功能性疾病,而不是器质性疾病,经过治疗,会逐渐好转,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行为治疗:对于有强迫行为的患者,应采用行为治疗。其中,以系统脱敏疗法最为有效。例如对于登上高楼总是想往下跳的患者,可由专业医护人员带领患者走上二楼,然后再走上三楼、四楼。经过这样反复多次训练、实践之后,常常可取得很好的疗效。
3、药物治疗:对于有强迫思维的患者,应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采用药物治疗。
一、诊断与鉴别诊断
(一)根据ICD-10,DSM-3-R诊断标准
参照ICD-10,DSM-3-R诊断本症主要是临床症状的诊断。患者的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依旧持续存在,并给他带来明显的苦恼,严重影响患者的学习、生活。
临床诊断一般困难不大,但有时需要与以下情况相鉴别:
1.精神分裂:强迫状态可能是精神分裂症早期阶段的主要表现形式,但其强迫观念的内容时常是荒谬不可理解的,渐渐伴随出现明显的退缩离群,情感淡漠的特点。随着病情的进一步发展,会出现思维联想障碍和妄想、幻觉,这些都比较容易鉴别。
2.孤独症:刻板重复的动作和意识行为是孤独症的常见病状,易与强迫症状混淆,但严重的交往障碍和多数患者存在语言功能障碍和智力发育障碍却恰恰是强迫症患者所不具备的。为此,仔细询问病史和注意观察其语言、行为特点,诊断的问题不大,但与高功能的孤独障碍和不典型孤独症的鉴别还要从发育史、病程、社交能力、语言运用水平等全面资料和检查来进一步鉴别。
3.抽动-秽语综合征:部分抽动-秽语综合征的患者存在不自主的、重复刻板的动作和行为或者仪式动作和行为,有的还出现强迫计数、重复语言而酷似强迫症,但抽动症极少同时具有强迫观念,并且他们都有抽动-秽语综合征的病史或同时存在抽动,鉴别一般不困难。
(二)根据CCMD-2-R的标准诊断
诊断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 以强迫症为主要临床相,表现为下述形式之一种或混合:
(1)以强迫思想为主的临床相,包括强迫观念、强迫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性害怕丧失自空能力等;
(2)以强迫动作为主要临床相,表现为反复洗涤、反复核对检查、反复询问或其他反复的仪式化动作等。
3. 排除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性强迫症状,如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等。
另外,ICD-10中将强迫症称之为强迫性障碍,其诊断要点是:
要作出肯定的诊断,必须在连续两周中的大多数日子存在强迫症状或强迫动作,或两者并存,这些症状引起痛苦或妨碍活动。强迫症状应具备以下特点:
(1) 必须被看作是患者自己的思维或冲动;
(2) 必须至少有一种思想动作仍在被患者徒劳地加以抵制,即使患者不再对其他症状加以抵制;
(3) 实施动作的想法本身应是令人不愉快的(单纯为缓解紧张或焦虑不视为这种意义上的愉快)
(4)想法、表象或冲动必须是令人不快地一再出现。
二、治疗方法
1. 心理动力学的治疗
心理动力学派的治疗强调通过顿悟、改变情绪经验以及强化自我的方法去分析和解释各种心理现象之间的矛盾冲突,以此达到治疗的目的。在治疗的过程中大量地运用阐释、移情分析、自我联想以及自我重建技术。
2. 行为治疗
在对于强迫症的认识上,行为治疗分为两个基本的流派。第一种观点认为具有强迫症的人是借助于各种行为和仪式动作来缓解焦虑,称为"驱力降低模型" 。依照这个模型,治疗者主要集中于通过激发可以减少焦虑的情境来消除不适当行为与仪式动作。第二种观点是基于操作模型而建立的,强调对强迫行为的后果进行调节,因此在这个模型中大量运用惩罚和示范学习。
(1)采用驱力降低模型进行治疗的主要方法是各种降低焦虑的技术,其中最常用的是系统脱敏。(系统脱敏技术在恐怖障碍的治疗中已经详细介绍过,在此不再赘述)
(2)榜样学习技术也经常被运用于强迫症的治疗中,主要有参与示范和被动示范,其中参与示范运用最多。和系统脱敏一样,实施参与示范也需要建立刺激等级。从最低等级到最高等级,治疗者逐渐示范暴露在相应的情景中,然后再由患者自己驱逐渐面对这个情境,知道能够完全独立面对为止。被动示范也是让患者观察治疗者从低到高地接触各种情境,所不同的只是不让患者介入情境。此外,这两种治疗都采用反应阻止法。譬如,在治疗强迫性洁癖的时候,治疗者可以借助于某种协议来阻止儿童的所有洗手行为。从国外现有的资料来看,一般认为参与示范比被动示范的治疗效果更好一些。此外,示范学习经常可以与暴露疗法结合起来加以使用,效果会更好。
(3)暴露疗法的技术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被许多人重视和运用,尤其是把患者逐渐暴露于各种无论是想象的还是现实的焦虑情境中,效果都很好。由于暴露持续时间的长短主要依据是否让儿童青少年消除焦虑和回复宁静为准,因此,采用这种方法的治疗时间要比较长一些,大约在2小时左右。
(4)在进行暴露疗法的同时,还可以配合反应阻止法。这种方法在于减少仪式性动作和强迫观念出现的频度。
3. 家庭人际关系治疗
此种方法强调人际关系的因素,避免单纯研究孤立的个人行为。这种思想注重研究行为问题的整体意义,它强调在治疗患者的同时,为患者的家庭成员提供咨询。具体方法如下:
(1)训练家庭成员使之成为患者心理分析的咨询员,或者称为欣慰治疗的助手,协助实施反应阻止训练计划;
(2)配合精神分析治疗或行为治疗对于患者进行"自我"强化咨询辅导;
(3)影响并改善家庭关系;
(4) 进行家庭交往技能训练;
(5) 讨论并解决家庭关系当中的冲突。
4.药物治疗:主要采用下列药物:(1) 氯丙咪嗪;(2)氟西丁(3)氟伏草胺(4)MAOIs 苯乙肼
你好,你说你中学时好玩,试着不停往肚子里咽口水,逐渐养成了恶习摆脱不掉,时常下意识里做这种动作,7年来我努力克制,但除了痛苦其他一无所获,工作时也因此精力不集中,惧怕和别人交流,生怕口水外溢,以前活泼向上的性格变的内向消极,很痛苦。从你的描述来看,你的这些症状是比较典型的口水强迫。
对于口水强迫。我们不要去关注它也不要去分析它,因为我们的关注与分析实际上是不但不能帮助我们缓解症状,相反的会使症状变得更加明显。不去关注不去分析它,我们可以这样想想,即使吞口水,那也没什么啊,只要自己觉得正常,能够接受就行了,对吗?所以我们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接纳自己的症状,接纳它给我们带来的痛苦。
你要学会分散注意力,你努力克制正说明你太在乎,试着去做一件你很感兴趣的事来分散注意力。每天改变一点点,有那么一天就会发现自己好了。如果只是轻微的,不建议你看医生,自我调节会收到最好的效果,精神类药物有副作用和依赖性。
要学会不去理他.这很难.但是必须作.可以尝试气功训练.如果你能真正的放松,顺气自然,就会好些.
可以去找下医生看给你看下。说明你的情况。应该没什么大问题。祝你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