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二手房交易能进行资金托管吗

2025-03-11 1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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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

1、二手房资金监管流程——全款:

①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提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求;

②买方在店铺(资金监管核心提供)使用POS机刷卡交易全款,款项直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中,由XX银行监管。同时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双方资金监管协议》;

③店铺、房地产交易市场为买卖双方办理缴纳税费、过户手续;

④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根据买卖双方授权,银行按指令拨付购房款。

2、二手房款资金监管——首付款(贷款):

①买卖双方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提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求;

②XX银行审核买卖双方的资质,并与买方签署贷款相关合同;

③评估该套房产,根据评估报告确定首付款金额;

④买方在店铺使用POS机刷卡支付首付款,款项直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中,由银行监管。同时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双方资金监管协议》;

⑤店铺、房地产交易市场为买卖双方办理缴纳税费、过户手续;

⑥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根据买卖双方授权,银行按指令拨付首付款;

⑦银行见他项权利证后,支付尾款给卖方。

资金监管是一种二手房交易中的一种保障制度,没有强制性,二手房买卖双方可以按照需求进行使用,最形象的例子就是买卖物品时的支付宝。

如果二手房交易的房屋尚有未还清的贷款,而卖家享用买家的首付款还清贷款,解除房屋抵押,然后在过户房产给买家。买家担心卖家把这笔钱用作他用,房产不能办理过户,双方就可以使用资金监控。资金监管是把购房人已经支付的房款,保管在由上下家同意的第三方资金账户里,专款专用。也就是说,只能用于还清上家贷款,这样就能保障交易流程的顺利和安全。

二手房不做资金监管的风险:

1、如果交易双方不做资金监管,坚持自行交付房款,或将面临的风险有:卖方无法取得全部房款;买方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亦无法追回已支付的房款等。
2、在不做资金监管的前提下,当买方全款购房要求提前过户且尾款延迟支付时,卖方存在极高的风险。比如:如果买方只有极少的自由资金,又想通过购得房屋抵押贷款获得资金,从而实现滚动购买多套房屋,此举极容易引起资金链断裂,导致卖方无法收回尾款,同时房屋产权已过户而失去房屋所有权。
3、在不做资金监管的前提下,如果卖方的房子仍有抵押,想用买方的资金(首付款)解除抵押,存在的风险有:第一种可能是卖方将买方的资金挪作它用,导致房子不能如约解除抵押,导致无法顺利过户;第二钟可能是卖方的房子实际存在多笔抵押,买方支付的资金仅能解决其中部分抵押款,导致房子解除抵押被延迟,对于买方来说轻则延迟交易,重则钱房两空。

回答2:

可以的。现阶段是自愿,并且免费办理的。
在重庆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就可以免费办理,现在分别在重庆市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永川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都有二手房监管的窗口,也可以免费咨询办理。
一、办理流程:
1、 买方、卖方与存管机构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存管协议》
2、 交易资金存入存管账户
3、 交易双方办理房屋过户
4、 存管机构核实交易完成,划拨交易存管资金及活期利息
二、办理要件:
1、存量房交易合同复印件1份,需验原件;
2、 买卖双方(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两面)各1份,需验原件;
3、买卖双方收款银行卡复印件(与身份证一起复印)各1份,需验原件;
4、不动产权证证复印件1份,有条件请提供原件;
5、买方交易存管资金进账单(签订协议后提交);
6、存量房交易资金存管协议及其他必要材料。
三、二手房交易资金存管范围
存管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尾款、佣金等,现阶段可自愿存管首付款、全款。
四、资金存管的简介
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卖方及重庆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共同签订交易资金存管三方协议,买方将购房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待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后,由重庆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将存管资金本金及利息全部划入卖方账户,保证交易资金安全,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