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自考分为小自考和大自考,小自考分为学校命题考试和统考,学校命题考试就是学校老师出题监考改卷评分,另外还有部分科目就要参加全省统一的自考。大自考就是所有科目都要参加自考办以省为单位统一的自学考试。
1、从考试本身来说,自考只有一种方式,就是当地自考办组织,选择主考院校的专业,考试通过,完成论文和答辩,申请毕业。
2、从学习方式来说,目前有两种。一种是自学,另一种是参加培训。
3、从自考本身的类别上看,有大自考、小自考之分。大自考和小自考所获得的毕业证都是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