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的根本在B材料。其实对B材料的会计处理是一个独立的问题,在会计核算上与委外加工无关。
至于第二个问题,有二个办法处理,一,把外部单位看作是本厂的一个车间,加工费用进入制造成本。二,把委外加工单独核算。从管理的角度看,第二种办法合理。
把问题理清了,会计分录自然就会了。
借:委托加工物资——a材料
贷:原材料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b材料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做委托加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