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2011年1月10日~2月24日《道德观察》《今日说法》观后感150~250字
2011-2-20 15:01 提问者:玉峰小乖
2011-2-24 10:42 满意回答
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粗暴,冷酷,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带给这个家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属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特别是自己的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耽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被虐待后从不报警,助长了养子的气焰.养子曾对八旬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他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件中获取教训.对虐待老人的绝对不能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爱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惯子如杀子,"父亲从小就教育我的这个道理得到了验证.我们不能说这小子死的活该,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人不报,天也要报啊!
回答者: 掱裘の爱伱 | 二级 | 2011-2-12 16:58
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粗暴,冷酷,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带给这个家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属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特别是自己的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耽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被虐待后从不报警,助长了养子的气焰.养子曾对八旬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他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回答者: 热心网友 | 2011-2-13 16:14
我也要写哦,麻烦死,还有一天了
回答者: 忧思郁郁 | 一级 | 2011-2-14 20:43
观《今日说法》之“爸爸请不要打我”有感
“虎毒不食子”主持人用这句俗语引出了今天的事件,故事的播出也让人触目惊心,无法理解。
在志愿者的跟随下节目组来到了宁波的一个小村庄。透过一户人家的窗户,一个小男孩和小女孩身体上沾着斑斑血迹,小男孩的面部有明显的伤痕,双脚的血渍和鞋子粘连在一起,让人的心不禁颤抖着。而孩子的父亲蹲在院子里,对于记者的疑问,他毫不掩饰自己的行为,并说:“我控制不住,有气就会打他们。”警方随后介入,一群好心人为孩子穿上衣服,斥责着父亲的行为,而他却不以为然。无法想象,这位父亲对自己的孩子竟是如此残忍。
在警方的陪同下,大家到达医院为小男孩做检查,脸部和头部都有伤口,手术的缝合不能打麻药,医生为小男孩缝合伤口,他竟没有哭闹一声,只是说:“痛,我痛。”五岁的孩子到底承受了多少折磨,随后得知他们两天都没有吃饭了,好心人为他们买去食物,孩子狼吞虎咽很快就吃完了。从进一步的调查中得知,孩子的父亲用美工刀,剪刀,针这类工具都打过孩子,随行的人们都为孩子留下了伤心的泪水。
检查后,医生确定孩子的父亲没有精神上的疾病,只是情绪控制能力较差,建议将他们分开一段时间。孩子的去留成了较大的问题,爷爷想养,不让养,妈妈让养,不能养,姥姥能养,不想养。可怜的两个生命在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在敬老院生活,他们快乐的生活着,并不想见到那个所谓的父亲,在那幼小的心灵中,是害怕还是恨,我们无从知晓。
最终,孩子还是回到父亲身边,上了学,至于他们的生活我们只有祈求了。
父亲恨铁不成钢的心情能够理解,但是他教育孩子的方法只会让孩子远离他,亲人之间的隔阂更深,他的行为已经构成虐待儿童罪,结果更是家破人亡。每个孩子都是有权利享受快乐童年的,打和骂的教育方式应该杜绝发生,自己的亲身骨肉那是打在儿身疼在娘心啊!孩子应该拥有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生活。
社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的防范措施,不要让类似的事情再次上演。给我们带来的只是无尽的悲痛和可怜,希望所有的父母改变对孩子不正当的教育方式,让此情此景成为永恒,不再发生。
回答者: 你们好拽呃 | 一级 | 2011-2-15 16:01
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天,《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一位大约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人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他,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怎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的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既有权力膨胀、权利不张,又有道德失落、人格异化的转型社会,许多人民群众对法律上存在着疑问甚至迷惑不解。《今日说法》通过对当今社会所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深入详实的采访和细致透彻的分析,让中国百姓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每一个人的内心。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