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轨,老公要求离婚,要求第三者出面,法庭回会叫第三者出庭吗

2025-01-06 15: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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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其次,该案例中,由于“第三者”属于离婚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庭露面多有不便。如果出于案件审理的需要,其必须作证的,可以不必出庭。这一点不会以原告的意志为转移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回答2:

不会也不需要

回答3:

恭喜你戴了绿帽

回答4:

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