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共育这篇文章怎么?

2024-11-25 01: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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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其为家庭提供科学、系统、周到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进一步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为家庭提供科学、系统、周到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掌握科学育人知识和技能,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家庭教育工作队伍,拓展家庭教育服务内容、形式,推动家庭、学校(幼儿园)、社会密切配合,建立具有学校特色的家庭教育课程体系。

按照“儿童为本、家长主体,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形成特色”的工作思路,点面结合,整体推进,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及家庭教育服务站等工作,建立完善的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

扩展资料:

家校共育工作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中小学依据青岛市家校合作促进会《关于推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青家促字[2016]8号)要求,成立学校、年级和班级三级家委会,纳入日常管理。

2、幼儿园参照中小学的管理模式,建立符合幼儿园特点的管理模式。区教体局成立家校合作促进会分会、家委会专业委员会,定期组织家委会成员开展相关工作。

3、明确家长委员会职责,发挥家长委员会组织协调作用,探索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校(园)内外教育管理的有效模式。

参考资料来源:城阳政务网-关于加强和规范家校共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回答2:

  把孩子教育好,单靠学校和教师是不够的,只有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协调一致,才能形成教育的合力,避免形成教育真空,使孩子在学校在家庭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我们学校地处乡镇,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属于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受教育程度不高,认识不到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作用;部分孩子由长辈监护,还有一些托给亲戚朋友来监护,这样极易形成孩子的我行我素和任性的心理行为特征;或者使孩子产生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从而形成胆小怕事、孤僻等过分内向的性格特征。  部分家长教育观念落后,我们把孩子学习不认真的情况向家长反映,许多家长认为孩子的学习能力是天生的,与后天的培养没有多大关系。部分家长坦言自己对孩子的学习基本处于不管不问的状态,大部分家长认为“病要大夫看,孩子要教师教”,孩子的教育是老师的事,与己无关,他们只负责从经济上、生活上满足子女的需要,把教育子女的责任完全推给了学校,孩子出了问题就怪学校和老师,一味感叹孩子没遇上好老师,甚至指责学校误人子弟。这种状况充分说明学校与家庭、老师和家长没有形成一种联系制度,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没有成为一个整体,家庭教育责任严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