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67岁老人不能办理贷款吗?

2024-12-28 11: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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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

贷款原则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扩展资料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

回答2:

一般65岁就不能办理贷款了
办理银行贷款时,银行会对贷款人的年龄进行限制,是各家银行自行规定的。比如农业银行规定,贷款人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70岁;中国银行规定,男性贷款人年龄加上房贷年限不能超过65岁,女性则不能超过60岁;工、建两行都规定贷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5岁。银行对贷款人年龄进行限制是银行控制贷款风险的一项措施,如果借款人年龄太大,贷款风险就会变得越高;如果年龄太小,没有稳定的收入,偿还能力也值得银行考虑。

超出年龄限制,一些银行推出了“父贷子还”的业务,比如农行推出的“父贷子还”个人房贷接力贷款业务,该业务是说子女可以承诺作为连带还款人,与身为贷款人的父母,在合同中约定日期,到期时子女从连带还款人变为主贷人,适当延长还贷期限。
申请该项贷款的时候,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2.预计有稳定的退休收入,以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无重大健康问题。
另外,申贷人子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成为连带还款人:愿意承诺“负责承担借款合同对借款人、抵押人的约定义务,并在该笔贷款本息偿还完毕前不撤销抵押”等条件。借款人只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银行将给予办理相关的书面合同。另外,未经银行书面同意并重新办理相应承诺前,被指定连带还款人不得变动。

回答3:

 第一类解决老年人办理房贷的办法是抵押贷款,这方面就需要很多的老年人自己有一套房子,或者其他的抵押物品,然后通过银行或者其他的担保公司进行贷款,这类贷款目前还是可以的,但是难度也不是很低。

  我们大家都知道通常按揭贷款是到70岁之前,而70岁以后就不可以按揭贷款了,但现在有一种贷款叫接力贷,就是说用父母的名字贷款,但是用子女的贷款年限来还,是为了可以延长贷款期限到30年而设的,不过这样的办理也不是很容易,大家可以咨询一下银行人员。
  现在买房子确实是一个大事情,但是老人对于买房子的市场介入还是很狭小的,随着我国的以房养老制度的开展,估计以后这样的情况会基本开始改善,但是具体的措施现在还不得而知,目前老人贷款买房的难度还是很大。

回答4:

若是办理招行贷款,我行规定贷款人年龄需年满18岁,且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具体以网点审核为准。

(应答时间:2021年6月16日,最新业务变动请以招行官网公布为准。)

回答5:

国家规定只要年龄在18到65岁之间,男60岁,女55岁新政策都加5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申请贷款。
1、具体的是根据银行政策以及个人资质情况。
2、要求的资料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