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父母买房,何必做公证?
如果只是给父母居住,那么产证写自己名字,让父母住就是了。
如果父母觉得不是自己的房子,住的不安心,那么产证上加上父母名字;比例可以自己酌情考虑。如父母占10%,自己90%。这样父母反正是产权人,有居住权,住的心安理得。父母百年之后,即使遗产要交税,那也仅仅10%,很可能在免税范围之内。
写一份公证就可以,如果要去公证处,有你和你老公,你父母的指纹就可以。如果家庭公证,再加上你哥嫂,还要请一位证明人(不能是自己家人)。
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1.如果房子产权清楚,不涉及第三人权利,则直接买卖过户,一般不需要公证。
2.如果房子在买卖时卖方没有房子的两证,则建议就买卖合同去公证,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护买方的利益。
您好 楼主
可以做公证,再要你父母给你签个委托,以后房子的买卖,收房款委托给您,(未经我和我老公的同意,这套房子不能出售)一些重要的都要写清楚。
希望对您有帮助
要是不懂再继续追问我
我跟你有同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