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但缴纳社会保险,算不算“实施合同

2024-11-24 03:39:4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这样的案件关键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百度空间及QQ日志有相关法律法规!

回答2: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从入职一个月后的工资可以要求给二倍。与保险没有关系。

回答3:

不算,入公司一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必须赔偿双倍工资

回答4:

1、【算不算“实施合同】:你说的是【实施】合同、还是【事实】合同?法律上没有【实施】合同的概念。如果说是事实合同,只是保护劳动者的,有事实劳动关系、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仍然是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合同,你可以索要双倍工资。
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是不是就可以逃脱新劳动法中关于“二倍工资赔偿”的约束】:逃避不了,你仍然可以索要算工作满一个月时起的双倍工资,和公司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3、不管是否签了劳动合同,都应为你缴纳社保,这是肯定的。

回答5:

1.用人单位和员工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用工关系,也认定为有劳动关系,单位和个人同样要参加社会保险。换句话说,不论单位和员工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用工关系,单位就必须为员工申办社会保险,同时,劳动者必须高度重视自身权益,监督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2.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作满1个月后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投诉用人单位,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