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某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其余部分。
统筹基金包括:统筹地区全部参保单位缴费总额扣除记入个人帐户后的剩余部分;财政补贴;社会捐助;银行利息;滞纳-金等。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住院、非定点医院急诊抢救、异地转诊(院)、异地安置、特殊病门诊等医疗费用。
医保统筹基金是指某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其余部分。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用于支付特殊病种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不能支付普通门诊费用和全自费项目的费用,不能支付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自残、工伤、生育、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它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一)普通病病种门诊医疗费;
(二)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
(三)急诊抢救病种(共36种)的门诊医疗费;
(四)特殊病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使用抗排异反应药物)的门诊医疗费;
(五)甲类传染病的门诊医疗费;
(六)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置入的门诊医疗费;
(七)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的门诊医疗费;
(八)住院医疗费;
(九)按规定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其它医疗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统筹基金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指某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其余部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发生的医药费、手术费、护理费、基本检查费等。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都不得挪用。
具体对个人来说来说就是你用完医保中的个人账户金额后医保给你报销费用的资金来源。不知这样说是否清楚。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是这次改革所明确的一个重要原则。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建立与使用有四个方面的具体规定:一是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二是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明确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开管理。个人帐户主要用于小病或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大病或住院费用。目的是明确各自的责任,避免统筹基金透支个人帐户,也便于管理。三是制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四是少数缴费比例较低、划一部分资金进入个人帐户有困难的地区,可以暂不划人,先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这样做的理由就是人多钱多,大家的钱都放在一起,便于管理,所谓统筹就是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