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义务。
最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分割的规定
婚前贷款买房属个人财产 共同还贷可补偿
条文: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婚前购买是个人财产,还是你父亲的名字,和你妻子无关!不过你们已婚,你们婚后所赚的就是共同的了,你还就是相当于她还的。如果关系很好早点加上名字,才能更利于关系和睦吧,祝福好!!!
婚姻原本是同甘苦共患难的,现在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了
有她的名字她就有义务,没她的名字她就没义务望采纳
加了名之后就有义务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