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写申请书,注意阐明家庭状况,交由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机构。
办理不需要证明。准备身份证及户口册,申请提交后,会由专人负责调查情况。
贫困证明申请书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
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
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扩展资料: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四类人员”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网络系统管理查询作了解释说明:一是取消贫困户资格对象。
经过调查核实,凡是建档立卡前的“四类人员”(借用身份、信息错误、家庭确实困难等符合建档条件的除外);或者建档立卡之后购买商品房、好车等,属于建档立卡时隐瞒收入,家庭收入水平严重超出扶贫标准,且无重大致贫原因(如大病、大灾等)。
以上两种情况,均视为“不合格对象户”,应作删除处理,不再享受扶贫的相关政策。
二是保留贫困户资格对象。对于建档立卡后通过落实一些具体帮扶措施(包括子女培训就业、搬迁安置就业、自己申办微型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集中搬迁安置购房、鼓励外迁购房、到企业务工实施梯度转移等),已经脱贫,视为“合格”对象。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稳定脱贫,标注“稳定脱贫”,不再继续享受帮扶政策;另一种是标注为“正常脱贫”,还需要继续享受帮扶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建档立卡贫困户
拿房主户口本、身份证等到乡、街道办或扶贫部门办理审批,再将审批表交民政局,一般一个月内完成。
1、在乡里的扶贫办,不过需要村委会配合,证明可以去乡里审核,村委会开证明就可以。
2、本表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签署意见要说明该户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3、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再去乡镇盖章,去民政部门盖章。
4、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
按备注说明办理:拿房主户口本、身份证等到乡、街道办或扶贫部门办理审批,再将审批表交民政局,一般一个月内完成。
这东西写完交给村部(我们这叫大队)里面 他们不是帮忙报上去么
您好,您可以直接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