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二手车交易比较频繁,但因二手车过户比较复杂,且费用较高,有些人甚至选择不办理过户,在此情况下,如果车辆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的,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仍然由原车辆所有承担,如果已经将车辆交付给买受人,仅仅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因车辆的实际控制人和使用人均为买受人,因此,应当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原车辆所有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此建议大家在车辆买卖过程中及时做好变更登记,以免带来不必要的诉累。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