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对方故意拖延时间不配合,我怎么要回被扣车辆?

2024-11-29 02: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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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交警方面在处理此类事让启故扣车时限为30天,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60天,不过这些规定都不是硬性要求的,希望早点提车的话还是得先完成事颤则故认定书的出具。

其实事故未处理完毕,对反拖着不处理,你也不可能给对方赔偿或者垫付任何更多的费用,除了给你方造成更多的停车费用对方本身也毫无得益的,这一点你需要和对方好好协商。另外如果是你方提出要给对方拆解定损的话,这部分费用是会由你方承担的。

你的补充问题中,因为你是侵权方而不是受害方,目前如果你方没有为事故垫付任何费用的话,作为事故全责方你是没有起诉对方的权利的,法院也不会立案坦洞如。

回答2:

提问者,你好!刚刚冲悔看了你的求助问题,应该是这样理解的:车损鉴定只是作为以后双方就损害赔偿的其中一个项目而已,其实与事故车辆放不放车无直接关系,只不过在交警队内的停车场找保险公司或物价局评估(双方见证),可以防止其它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对方不配合评损的,你方可找具有权威性的物价局评损,不仅有效,且法院最终也只认可物价局的评估。另外,对方不配合并不是说你就不能拿车,只不过按规定程序走,到程序走返源完,你方就可以拿车漏判态。关于时效性的问题,就你的这宗事故来说,属伤人事故,那么就要等此事故的最后一份检验报告(如车检,酒精)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制作。现在已没有交押金的规定。

回答3:

一、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10天内需要作出事渣衡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就必须放车。
二、在交警部门协商赔偿事宜,是需要双方共同申请,考虑到双方分歧过大。你可以拒绝协乱梁举商,让对方起诉你。
三、交警的行为已涉嫌违规,可以向其上级督察部门投诉。
纵横法律网 万隆律哗碧师

回答4:

你去法院起诉他就好了,当庭算一明细账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