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只有在接受专业培训,签订培训合同以及竞业限制的时候才能约定违约金,其他情况下劳动者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其他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的。
你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请注意,你在写辞职报告的时候,最后一句话,千万不能用,“我向公司提出辞职,请领导批”。而应写成“我特向向公司提出辞职,特此说明。”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