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闪烁的黄灯只是闪光警告信号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并没对路口哪方有通行权或优先通行权做出规定,因此,通过有闪烁黄灯的路口,还是应该按交通法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的通行规定,确定路口哪方有优先通行权,但是,如果发生事故,同纯粹的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在责任认定上又有差别,有优先通行权的一方因为没有遵守闪烁的黄灯的警告,确认安全后通过,也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闪烁黄灯,要注意地段,有的不是信号灯出错了,而是它在重要的机构旁边,比如消防站,是提醒过往车辆,通行的时候注意观察减速,这个仍然属于信号灯。
请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九条,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