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是在双方婚姻关于存续期间一方的独立收入,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对方的债务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双方共同分担;如果对方的债务是非共同生活所形成的,或者另一方不知道(如一方参与赌博等所形成的非法债务)另一方是不承担的。
所以,这个债务她没有偿还的义务。何况高利贷是非法的。
赶紧离婚分了财产先吧,供养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嘛
求采纳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