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正常来说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呈,一个月后都是可以正常离职的,如果园方克扣证件是可以维权的
根据劳动法,只要你提前一个月打了辞职报告,1个月后都算正常离职。
如果用人单位强行留人,或者非法扣押证件。你可以去当地的维权部门(如劳动仲裁局、教师工会)反映,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您好,
一般有劳动合同的话,按照劳动合同解决就可以。如果您按流程提出了辞职,园长坚决不放人的话,可以找政府部门的劳动仲裁解决。
你不违法,任何人不能强行挽留你,如果他执意不给你证件,你可以到劳动监管部门去告他们。
看来这个幼儿园也不是正规学校,如果是好学校,园长是不需要担心大家辞职的,即使偶尔会有老师辞职,也会很快找到替代的老师。所有的证件都是自己的私有物品,园长扣押你们的证件是违法的,万一他给你们弄丢了呢?即使不辞职,你也要拿回来,如果他不给,可以去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