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窃电(违约)用电是有奖励的哦,若您发现违约用电行为请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 5 5 9 8提供线索。当然,我们也会根据您的需求匿名受理。
有奖励,根据有关规定,对检举、查获违约、窃电行为人员的奖励,举报奖励每笔(次)底线金额为20元。
违约用电的处罚手续:
1、违约、窃电的检查、处理需按照程序规范、手续合法、主体明确的要求进行。
2、查处违约、窃电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证据确凿,有法律认可的物证、摄相、笔录等证据。
3、每例案件均由主持调查责任单位填报《窃电、违约行为查处呈报表》上报电力监察大队。
4、现场取证填列《窃电、违约案件调查取证清单》,收取证据及材料。
5、 用电监察人员在执行检查时,应携带《用电检查证》,并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现场用电监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现场检查确认有违约用电或窃电行为的,检查人员必须当场调查、取证,并下达《违约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由客户代表签收,一份送达客户,一份作为处理依据存档备查。
6、检查人员发现窃电行为应保护现场,及时采取拍照、摄像、录音等手段收集证据,收缴与窃电有关的物证(对不易移动的物证应进行拍照)并及时登记备案,对于窃电工具、窃电痕迹、计量表计等需要鉴定的,检查人员应予以封存。鉴定单位或机关进行鉴定后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应及时登记备案。
7、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窃电行为人,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起诉。对已经查获且其窃电行为并构成犯罪的嫌疑人,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依法起诉。
8、客户对违约用电行为或窃电行为拒不承认和改正,用电监察人员可依照电力法规规定的程序终止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