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后一个月内,男方付首付买了房子,加了女方的名字,一年后离婚,女方能分房子的一半吗?

请专业的律师回答,其他人就不用凑热闹啦,谢谢,
2024-12-16 03: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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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依该条规定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

(1)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方面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取得的财产”。

(2)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性质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公有的财产”。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有两点需要注意:

(1)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间。

(2)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是指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并不只是财物的实际得到。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具体财产的取得有时是同步的,有时则是先后发生的。因此,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关键是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体取得的财产,不一定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利的,才属于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其办理条件:

1、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资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3、《房屋共有权证》的颁发方式:

(1)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房屋所有权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2)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回答2:

婚内购房与结婚时间多久无关,也与谁付首付无关,当属夫妻共同财产,更何况加了另一方的名字;结婚一年后离婚另一方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3:

如果领结婚证之前买房子,离婚后女方没有权利分,但是是领证后买房就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要分给女方一半的。

回答4:

能分。如果领结婚证之前买房子。离婚后可以不分。但是是领证后买房。就属于婚后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要分给女方一半。

回答5:

刨除男方首付款和剩下的房贷,房贷是夫妻共同承担的话,可以的,一句话,夫妻就是共同债务,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