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个浙江省的标准:
合同诈骗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究刑事责任起点:个人:4000元以上,单位:10万元以上;
数额(量) 巨大:个人:5万元以上,单位:30万元以上;
数额(量)特别巨大:个人:20万元以上,单位:100万元以上;
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执行刑法若干问题具体意见》浙法刑(1999)1号
各地的标准可能不一样,仅供参考。
对于合同诈骗罪中诈骗数额的认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依照2001 年 4 月 8 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 规定”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 5 千元至 2
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可以推定合同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情形应当是 5 千元至 2 万元以上。
5000元 参见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司法解释是一个解释,另一个标准是你从事的行业来定,你是做小生意和大生意也不一样。
一般都是司法解释来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