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数。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七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
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八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章程
在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同意该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员的人数必须超过有表决权的党员一半以上票数的决议,才能通过。
在召开支部大会表决通过时,应到会、实到会人数统计的都是指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虽然他们也参加支部大会,但因没有表决权,所以不作表决的统计)。
现在中央组织部门规定,实到会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时大会即有效。表决时,必须超过有表决权一半以上的人数才可以通过表决。
半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