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内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条规定
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对于二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般延长6个月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延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