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公司没有给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还压了一个月工资,想辞职怕拿不到工资

2024-12-23 06: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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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你现有的证据可能还不行。试试我给你的一个办法,写个假条,让老板签字,不管签同意还是不同意,只要签字就行,最好是法定代表人签字。落款写上某某公司某某部员工某某某(也就是你的名字)。一旦签字了,你就可以立即走人,这个假条就可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回答2:

您好,单位不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拖欠工资也是违法行为。只要存在这些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据此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您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报酬。
劳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这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如果员工牌、工资发放记录,您为单位提供劳动的证明等等。

回答3: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员工签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单位没有,则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受理后对此类问题一般会很快解决。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