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离婚了,房子判给了男方,而男方给与不了女方相应的补偿,该怎么办

2024-11-24 15: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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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